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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官员私德早已“入法”如何执行陷两难
来源:中国青年报发布时间:2012年08月17日作者:
专家称官员私德早已“入法”如何执行陷入两难


  从广西来宾烟草局长“性爱日记”曝光,到江苏溧阳卫生局局长“微博开房”遭围观,再到近日备受关注的安徽合肥学院团委副书记汪昱夫妇因涉嫌聚众淫乱被“双开”。频频曝出的私德丑闻,不仅一再刺激着公众神经,也令“官员私德究竟怎么监督”发酵为一个大众话题。

  “其实,官员私德早已‘入法’。不管是党纪政纪还是《公务员法》,都对官员廉洁奉公、职业道德乃至生活作风,规定得非常严格。单从纸面上看,我国对官员私德的要求,比西方国家更高。”浙江工商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院长陈剩勇教授认为,但执行情况却很不乐观,缺细则、难量化、处罚不力,让这些法律和规定更多地沦为“摆设”。

  我国《公务员法》明确规定,公务员不得“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也规定,禁止从事有悖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的活动。

  但这些私德具体如何考核?中国青年报记者检索发现,各地做法不一。如河北新乐市规定,领导干部“夫妻关系不佳”或“邻里关系不睦”而评级较差者,轻则一年内不得晋升职务或者降低一个层次任职,重则有面临被辞退的危险;江西萍乡市将私德细化为政治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4个一级指标,和大局意识、关键时刻表现、情趣健康、孝敬父母等18个二级指标;四川郫县规定,在官员提拔前,小区门卫、社区干部、邻居和家人都将成为考察机关的访谈对象;近日,更有江苏25名官员因德行不达标,换届被“一票否决”的例子。

  “官员私德优良当然值得倡导。老百姓很难想象,一个私德不修、游戏人生的官员,会是一位克己奉公、公正廉明的执法者。但如何衡量私德高低?日常状态下很难量化。诸如‘夫妻是否和睦’、‘邻里是否融洽’等指标,并不必然与执政能力‘画等号’,弄不好反而衍生出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的空间。”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郎友兴说。

  此外,官员私德丑闻近年频频曝光。有媒体统计发现,官员腐败60%以上跟“包二奶”有关系,被查处的贪官中,95%的人有“情妇”。

  “日常考核成‘花拳绣腿’,形式大于实质。一旦私德丑闻被曝光,多数能牵带出刑事问题。《公务员法》在防范和惩戒上都成了‘花瓶’?”有网民这样描述监督官员私德的两难境地。

  在陈剩勇看来,《公务员法》被“架空”,说到底是有效监督机制缺乏。“现代社会生活纷繁,诱惑很多,官员的权力那么大,很难指望靠‘自律’、‘考核’来保持道德伦理的纯洁性。”他说,要“震慑”官员私德滑坡,还是要落实《宪法》赋予公众和媒体的外部监督权,“加大舆论监控,严肃处理败类”。

  “通过网络曝光,确实是一种有效的‘消毒剂’。网络的兴起强化了公众对官员私德的监督,但也使官员的私生活,更轻易地暴露在众目睽睽之下。但若以监督之名,行偷窥、偷拍之实,恐怕也成问题。”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杨建顺向中国青年报记者表示,毕竟官员同时也是公民,也享有法律赋予的个人隐私权。

  “当然,官员的隐私权必定要受到一定的削减。这条线应该划在哪里?我认为,涉及公权力行使全过程的,如官员‘三公消费’、‘财产状况’、‘配偶子女从业情况’等,属于其隐私权必须‘让渡’给公众监督的部分;而公权力之外的纯私人生活,不该被过度关注、解读与消费。”杨建顺说,“毕竟,对每个人空间自由的相互尊重,才是一个文明法治社会应该追求的状态。”